央廣網北京6月11日消息(記者孫瑩)今天上午9時,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新加坡中華環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SINO-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與被上訴人大拇指環保科技集團(福建)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糾紛一案,部分駐華使節旁聽案件審理。
  大拇指公司是由註冊於新加坡的中華環保科技公司在中國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2000年6月30日取得了營業執照,註冊資本1.3億人民幣,2008年6月30日,大拇指公司經批准註冊資本增至3.8億,大拇指起訴要求判令中華環保公司履行股東出資義務,繳付應支付的增資款4500萬。一審法院支持了大拇指的訴求。而中華環保公司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指出雙方糾紛的根本原因是,在2010年,中華環保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要將它出資成立的大拇指公司的法人孫江榕換掉,重新任命新的法定代表人,原法人利用手中掌握的公章惡意提起訴訟,並不是公司真實意思表示。請求最高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或者駁回大拇指訴求,或者中止此案審理,因為他們提起了與本案有關的四起訴訟,還在審理中。大拇指公司代理人指出,中華環保科技公司新任命的法人,沒有按照中國法律規定進行法人變更登記,就要行使法人權利是違法的。雖然中華環保公司是大拇指的母公司,但是大拇指要求母公司增資的訴求是合法的。最高法合議庭要求雙方圍繞四個焦點舉證質證、辯論,包括大拇指公司提起本案訴訟是否代表本公司的真實意思,本案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是否應當中止審理,中華環保公司是否應當繼續履行出資義務。
  本案最高人民法院組成的由民四庭庭長羅東川擔任審判長,與副庭長周帆、審判員陳紀中、張曉力、代理審判員沈紅雨組成的五人合議庭審理了此案。業內人士認為,此案的典型意義在於,外資投資的公司如何處理公司內部的矛盾,包括註資、人員調整,不同國家法律的適用,此案適用的是新加坡法律和我國法律。其中,公司的性質、行為能力、組織機構、股東的權利義務是要適用公司登記地法律。本次庭審,邀請了部分外國駐華使節,有使節表示,此案庭審的公開程度,雙方辯論的激烈程度都達到了很高的國際標準。部分最高法特約監督員、特邀咨詢員、律師、法學研究人員、國外學者、法學院學生也參加了旁聽。有專家認為,我國平等地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通過司法公開,能讓企業和投資人真正瞭解司法保護的範圍、力度和規定。
  目前,合議庭宣佈休庭,二十分鐘後宣判。  (原標題:最高法審理涉外股東出資糾紛 部分駐華使節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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