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李紅雲報道 以後在江門市內發生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最高可領到6萬元政府先行墊付的“救命錢”。
  昨日記者獲悉,《江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江門市市直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江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公室關於墊付和一次性困難救助具體實施操作的有關規定》,近日起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
  在什麼情況下受害人能拿到“救命錢”?文件規定,符合“在江門市內發生的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需要墊付喪葬或者搶救費用的;電動自行車或其它非機動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需要墊付搶救或喪葬費用的;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家庭經濟嚴重困難需要救助的”三種情形之一的,均能向江門市衛計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原標題:江門市內遭遇車禍政府可墊付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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