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遷後遲遲拿不到房子,昨天上午9點多,通州區焦王莊村近千名村民將回遷樓各個大門砸開,開始搶房,搶到後或坐或躺在屋內。昨天下午6點多,搶到房子的村民搬來被褥準備在屋內過夜。(5月22日《京華時報》)
  乍一看,砸門搶房是刁民們在無理取鬧,細品味,卻驚嘆:“刁民們”砸門合情,搶房也合理,儘管不合法。
  自1995年起,通州區焦王莊村1000餘戶接受了當時拆遷的補償方案,開始變成了等待“分房回購”的回遷戶。然而在這將近二十年裡,他們從有房者變成了居無定所的租住戶,其中的辛酸,只有他們自己清楚。
  如果作為回遷房項目的東潞苑小區,還沒有建成,村民們處在盼星星、盼月亮的等待之中還情有可原。但事實卻是東潞苑小區早已建成,其商品房甚至可能已經部分上市出售,而手握著如此豐富房源的拆遷方,卻早已把回遷戶忘記得一干二凈,把原先簽訂的補償方案置之高閣。
  二十年,人生有多少個二十年?二十年,黃花閨女變成了黃臉婆,河東早已變成了河西;二十年,有房者變成了流落街頭的無房漢。是可忍熟不可忍!不砸門不搶房,有誰來幫這些村民們說話?這是弱勢村民迫不得已以違法來維權的新方式,也是一種有特色的國情,我們應該予以理解。
  村民之所以砸門搶房,禍根在於焦王莊村村委會的不講信用。他們與村民簽下的補償方案與合同,竟然是打白條。手握大量的房源卻有房不分,這不但是對民權的踐踏,也是對法治的蔑視。這種置法律於不顧的行為,難道不比砸門搶房的行為更加可恨嗎?
  砸門搶房是弱勢群體不得已為之,危害有限;而有房不分實乃視誠信於不顧,視國法為兒戲,貽害無窮。
  文/鄧樂  (原標題:“有房不分”猛於“砸門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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